您的位置: 首页  >  中心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作者:    点击量:

根据《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相关综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考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心官网相关通知。

二、核对报名信息及综合考核

(一)核对报名信息

时间:2023531(周三)上午1000--10:3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101(进楼左侧一楼)

核对信息: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二)综合考核

时间:2023331日(周三)下午130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102-1会议室(进楼左侧一楼)

三、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试内容

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将以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专业外语、专业基础和博士研修计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外语:抽取专业外语题签当场进行翻译并回答问题;

2)专业基础: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签并回答问题;

3)博士研修计划:考生进行陈述并回答问题。

综合考核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还会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二)考试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权重一般按专业外语20%,专业基础40%,博士研修计划40%的比例确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方能录取。

四、录取

1. 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进行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员。

2.中心根据各研究方向招生名额、导师限额,总成绩排序、综合情况进行审议,确定上报录取计划。

五、投诉及举报

如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向中心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59032

E-mailcppcc@jlu.edu.cn

六、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考试。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直至接受法律处罚。

七、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束后在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网站(http://cppcc.jlu.edu.cn/) 公示考试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

                                            2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