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我校人才优势和平台优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现开展“2023年度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整合人民政协理论专家和人民政协实际工作者两方面力量,打造新时代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高地。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课题类别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委托课题由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专项研究领域设立课题,资助经费额度视课题任务量确定;重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1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10万元。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1.委托课题按课题合同完成约定任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或著作。课题结项成果若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须至少有3项成果符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等级分类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结项成果符合C类及其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对结项成果数量的要求,发表在《协商治理研究》上的成果视为C类);结项成果若为“著作”,书稿由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组织专家鉴定合格或公开出版,出版须符合国家和学校对公开出版物的相关规定,如明确标注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等内容。各类成果规范须符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论文类成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中文学术刊物参考目录(试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类成果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相关规定。
2.研究期限:委托课题研究期限按相关要求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以论文和咨询报告形式结项一般为1-2年,以专著形式结项一般为2-3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送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经同意后予以批准。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教师和相关部门实务工作者均可申报。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善于理论创新,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项课题申请。
4.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应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可在指南方向下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所申报题目不得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我校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原则上每个指南方向下设立一项课题。
五、课题立项和管理
1.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与学校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课题的立项、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
2.课题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3.申请人应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服务办法》(校发【2023】14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六、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1.申报课题的教师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9份(其中原件4份,用于存档)。
2.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1月10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附件3)汇总后报送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个人申报及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羿
联系电话:85159032
联系邮箱:cppcc@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101办公室
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