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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2025年度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4    作者: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发挥我校人才优势和平台优势,切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现开展2024-2025年度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整合人民政协理论专家与实务工作者力量,着力打造新时代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高地。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课题类别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30万—5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1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10万元。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一)重大课题

1.成果形式:学术专著与学术论文(研究报告)

2.资助额度与结项要求:

重大课题资助额度根据研究工作量和成果质量确定,结项成果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符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等级分类中的A类成果2项或B类成果4项或C类成果8项,其中发表论文数量不少于成果数量的50%;

(2)结项成果为学术专著,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

(二)重点课题

1. 成果形式:学术专著或学术论文研究报告

2. 结项要求:

1)若选择“学术论文”研究报告:需至少有4项成果达到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等级分类中的D类及以上科研成果标准,其中C类成果不少于2项,结项成果中发表论文数量不少于成果数量的50%;或发表A类论文1篇;或发表B类论文2篇。

2)若选择学术专著书稿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

(三)一般课题

成果形式及结项要求:需至少有4项成果符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等级分类中的D类及以上科研成果标准,其中发表论文数量不少于成果数量的50%。若有结项成果符合C类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对结项成果数量的要求。

(四)成果规范

学术专著书稿需经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学术论文需明确标注课题资助编号,且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协商治理研究》发表成果视为C类,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计算1篇;研究报告的级别根据学校文件按照同级别学术论文认定。

(五)研究期限:

课题结项一般为35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结项一般为23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送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经同意后予以批准。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教师和相关部门实务工作者均可申报。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善于理论创新,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项课题申请。

4.已承担“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专项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5.申请人根据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按照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课题,可在指南方向下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各类别课题申报时,需在申请书中明确标注所属类别所申报题目不得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我校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原则上每个指南方向下设立一项课题。

五、课题立项和管理

1.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与学校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课题的立项、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

2.课题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3.申请人应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六、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1.申报课题的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课题类别在项目申报书中进行标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0份(其中原件4份,用于存档)。

2.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12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附件3)汇总后报送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个人申报及逾期不予受理。

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85159032

联系邮箱:cppcc@jlu.edu.cn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101办公室




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11月14日